加密資產的三類
該法案旨在將加密貨幣資產分為 3 個不同的類別,包括加密商品、加密貨幣和加密證券。
1-加密商品被描述為在區塊鏈上保留的金融產品或服務,具有可替代性,並且無論生產者是誰,都與其他商品同等對待。
2- 加密貨幣被描述為在區塊鏈上保留的美國本國貨幣的代表。 這包括金融工具,如法定支持的穩定幣,以及通過去中心化智能合約機制認證的貨幣。
3- 加密證券被描述為解決區塊鏈上保留的所有債務、股權和衍生金融工具的金融工具,除了一些作為投訴貨幣服務企業進行和上市的金融工具。
權限劃分
上市的每一類加密資產都將受到單獨監管實體的管轄。 每個實體都將充當該加密類別的“聯邦加密監管機構”。
正如預期的那樣,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將成為監管加密商品的管理實體,證券交易委員會將監管加密證券,金融犯罪執法網絡將單獨監管加密貨幣。
加密貨幣行業一致支持該法案
儘管該法案尚未獲得通過,但它已經獲得了加密貨幣行業的大力支持,而加密貨幣行業長期以來一直需要這種簡單性。
此外,歐盟第五次反洗錢指令將於明年 10 月 XNUMX 日發布,預計將為歐洲加密貨幣行業提供更好的簡單性。